日前,华纳起诉钱柜“郭富城MTV”纠纷案出现了最新的进展。今天,记者获悉,华纳唱片公司已提出撤诉。但华纳表示十余天内还会再起诉。KTV正在遭遇新一轮的版权围剿。
最新进展
记者今天从原被告双方证实,华纳唱片公司已于11月30日向市一中院提出撤诉。
华纳发现新证据
北京天为律师事务所的刘平律师是此次华纳唱片公司诉讼的代理人。刘平律师说:“撤诉并非是唱片公司放弃诉讼的表现。恰恰相反,撤诉是因为我们发现了新的证据,但诉讼法上规定的举证期限已过,新证据无法提交法庭,我们决定撤诉。再过十多日我们将再次提起诉讼。”
出于诉讼保密的考虑,刘平律师并没有向记者透露有关新证据的情况,但他表示对重新开始的诉讼信心十足。
钱柜平静应对撤诉
对于华纳的撤诉,钱柜公司则表现得很平静。 钱柜公司法务部王旭先生对记者说:“公司对于原告的撤诉并不感到意外,我们相信联合起诉的唱片公司会一家家地提出撤诉,逐步分解。KTV所播映的MTV只是一种音像制品,并不构成侵权。因此无论唱片公司诉讼有什么变化,公司的态度以及经营上不会有什么改变。”
是“作品”还是“制品”?
对此,中国音像协会权益保障部徐宗韬副主任认为:“唱片公司和KTV争执的焦点集中在MTV究竟是著作权法上的‘作品’还是‘制品’。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音像制品著作权人权能不包括放映权,因此如果将MTV视为音像制品,那么KTV不构成侵权。但MTV是具有唱片公司独创性的作品,唱片公司应享有法定著作权。”
版权围剿
尽管双方对撤诉究竟是唱片公司的迂回还是放弃解释不一,但毋庸质疑的是,版权纠纷已是KTV不得不面对的问题。
侵权的不只这3首
华纳唱片公司于11月18日起诉钱柜北京有限公司支付音乐电视(MTV)使用费20余万元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起诉书中称,“钱柜”将郭富城的3首MTV《分享爱》《有效日期》《国王的新歌》以卡拉OK形式向公众放映。
“华纳”认为自己享有这3首MTV的著作权,要求“钱柜”立即停止侵权,公开道歉,并赔偿每首歌曲经济损失5万元以及合理诉讼费用5万元。
华纳方面的刘平律师对记者说:“选择这3首MTV来索赔并不代表唱片公司只有这3首MTV被侵权,被侵权的MTV太多,索赔要分步骤进行。”
5万一首是漫天要价?
刘平律师在解释一首歌曲5万元使用费时说:“华纳公司向香港KTV收取1-3个月歌曲优先使用费为5万-50万港币。考虑到大陆地区的实际情况,我们比照最低限制定了每首5万元的数额。”
而钱柜公司表示,即使收取使用费,数额也不能由唱片公司单方面制定。对此,刘平律师笑着问:“这个使用费总不能按照计划经济的思维依赖政府定价。”
钱柜已向音协交纳使用费?
钱柜公司法务部王先生告诉记者,公司已经按照规定每年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交纳一笔使用费,但数额不便透露。
“KTV企业每年向音著协交纳的使用费是支付给歌曲词、曲作者的著作权使用费,由音著协代为管理。唱片公司索要的使用费是基于公司制作MTV产生的著作权,这是两个权利,不能相互替代。”中国音像协会权益保障部徐宗韬副主任说。
谁来埋单
KTV正遭遇版权“围剿”,而一旦KTV向唱片公司支付巨额使用费,卡拉OK消费价格是否会上涨?
10亿元转嫁给消费者?
目前,钱柜KTV曲库中有2万首MTV,如果一旦每首歌曲交纳5万元使用费,这笔开支将是10亿元。
在一家包间里,28岁的刘小姐对记者表示了她的担心,“我们常来KTV玩,目前的价格还能接受。但如果KTV要付唱片公司钱,那这笔钱会不会转到我们消费者头上?”
“这涉及到公司经营策略,在法院判决出来之前,我们无法回答是否涨价。”钱柜法务部的王先生很谨慎地说。
刘平律师说:“香港KTV向唱片公司支付优先权使用费后,唱片公司会在CD上写明,此专辑歌曲1-3个月内仅在某KTV点唱播映。”
然而,钱柜业务部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国内KTV还不能像香港那样支付优先使用费,否则消费费用会直线上升。”
使用费制度规范后就不那么高
对此,中国音像协会权益部徐副主任有自己的看法:“钱柜、麦乐迪当初进入市场时曾想要向唱片公司交纳著作权使用费,但当时没有相关法律和具体部门负责。现在,KTV免费午餐吃了二十年问题反而不容易解决。其实一旦规范了使用费制度,正常的使用费不会那么高。”
新闻延伸---国内唱片公司还没行动
在钱柜、乐圣等KTV,记者注意到《军港之夜》《咱当兵的人》等军旅歌曲点唱率很高。当记者采访出版过此歌曲视频作品的扬子江音像出版社出版科陈科长时,她却表示,并不知道KTV需要向出版社交纳费用,“不是向音著协交纳费用就够了吗?”
音协的徐副主任说:“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次诉讼对国内卡拉OK业发展起到促进作用。“国内唱片公司特别是出版经典老歌的出版社或是由于资金或是由于人力问题,还没有提出过类似华纳唱片公司的索赔要求。现在‘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正在制定当中,将来会成立集体管理机构专门代理权利人管理许可使用费,一些具体细致的问题都将明确。”
他山之石---日本按使用面积收费
在最早出现卡拉OK的日本,如何处理相关的版权纠纷呢?《法制晚报》记者通过国际长途,电话采访了日本著作权协会的加藤先生。
加藤先生介绍说,日本的音像制品是受《著作权法》保护的,而著作权协会是音像公司和KTV之间的中介机构。KTV每月向著作权协会交纳音像制品的使用费,著作权协会则每季度将其转交给音像出版机构。
“使用费用按照KTV的面积大小来定”,加藤先生说。据了解,日本的KTV按面积分33平方米和66平方米。33平方米的每月交3500日元(约280人民币),66平方米的每月交8500日元(约680元人民币)。如不按时交纳,则根据《著作权法》受到法律制裁。
据了解,日本音乐著作权协会成立于1987年,在此之前,KTV是不向音像公司交纳使用费的。
新闻链接:
各地部分KTV遭围剿
广州2004年11月17日,华纳诉广州市加州红娱乐俱乐部侵犯著作权一案开庭。
天津 截至2004年11月2日,香港华纳唱片公司向天津市东方之珠夜总会、皇冠明珠餐饮娱乐有限公司、阿一练歌房、舒泊花园大酒店有限公司、晟明餐馆发展有限公司、东海岸娱乐总汇有限公司以及活力娱乐城要求索赔的7件案件全部立案。
上海 2004年4月12日,上海麒麟音乐城被香港正东唱片有限公司告上法庭。
2003年3月,华纳、环球、SONY等中外50家唱片公司联合发起向国内KTV收取音乐版权费用的维权行动。